2023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表_2023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表陕西
1.2023江苏海事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2.202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3.2023年事业编招聘岗位
4.事业编职位表2023查询
5.2023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6.2023上海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是怎么看
7.2023中央网信办所属部分在京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8.2023年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事业编2023年招聘岗位表点此查看,2023年广西事业单位招聘暂未开始,预计在2023年3月份开始报名,到时候大家可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招聘公告,下载广西事业编招聘岗位表。
一、广西事业编2023年招聘岗位表
2023年广西事业编考试公告暂未发布,参考2022年广西事业编考试情况,预计2023年广西依然参加上半年事业编联考,报名时间是3月下旬到4月中旬。
另有消息透露,2023上半年年事业编联考报名时间相比2022年将会提前,大致在3月份报名,广西事业编预计3月开始报名,届时大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看考试公告,下载招聘岗位表,也可以在公务员考试网信息栏目查看。
二、广西事业编考试科目
广西事业编考试科目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这两个科目都是笔试公共科目,按照岗位类别分为A类综合管理岗、B类社会科学专技岗、C类自然科学专技岗、D类中小学教师岗、E类医疗卫生岗这5类试卷。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察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推理判断、资料分析5个部分,有100道客观题,答题时间90分钟,满分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各岗位类别考试题型不一样,但都考察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由4道主观题构成,答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
广西事业编2023年招聘岗位表
2023江苏海事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2023云南玉溪市事业单位招聘是2023年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59人,其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9人,定向招聘退役士兵9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8人,定向招聘残疾人2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岗位表》。
招聘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表》要求具体条件且无不能、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仅下列参加云南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单项服务基层项目的服务期(含未发生身份变化的续聘期)于2021年3月至2023年报名当月之间届满,且历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
(三)定向招聘随军家属、退役士兵、残疾人岗位条件见《岗位表》。
请报考者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及《玉溪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202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3江苏海事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是江苏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事业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对于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年龄要求统一为:本科生19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江苏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应届毕业生除毕业(学位)证书以外其他资格条件(如资格证书等)应在2023年2月24日前取得。社会人员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在2023年2月24日前取得。
2023年事业编招聘岗位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盐城市直及有关县(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80名工作人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可在盐城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jsychrss.yancheng.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各县(市、区)网站公布。
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
3.面试。
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用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254、255两个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盐城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5-8666851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市直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别在盐城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咨询电话
1.招聘单位政策
2.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政策
盐城市政协办公室 : 0515-86661532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 0515-88192225
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0515-66880846
盐城市自然和规划局: 0515-88187121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0515-68800716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15-81611007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0515-88111506
盐城市水利局: 0515-87019603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0515-86664519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515-68088013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0515-86663631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15-890227
常州盐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0515-83689608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港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0515-69036451
盐城海事局: 0515-80893630
3.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
东台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0515-85212617
建湖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11559
射阳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0515-82352565
阜宁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0515-87386412
响水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66
滨海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0
盐都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0515-88426131
4.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
0515-80500736
5.招聘考务技术
八、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0719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东台市:0515-89561023
建湖县:0515-86216055
射阳县:0515-82382036
阜宁县:0515-87386617
响水县:0515-68020013
滨海县:0515-89196010
盐都区:0515-88425161
九、招聘工作举报
盐城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邮箱:sgc88198304@163
举报电话:0515-80500736
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点击下载: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点击查询: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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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职位表2023查询
2023年事业编招聘岗位已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招聘对象为2023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事业编的资格审查介绍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5:1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警卫局笔试名单于2023年3月1日前电话通知,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笔试名单于2023年2月17日前电话通知,中央礼品文物管理中心笔试名单于2023年3月10日前电话通知,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笔试名单于2023年3月19日前电话通知。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2023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编职位表2023查询在此,大家可以点预约2023事业单位联考公告,第一时间下载各地事业编招聘岗位,了解岗位招聘要求。
一、岗位查询
2023年事业编岗位查询下载在此,事业编招聘岗位一般都随着公告发布,每一场事业单位招的岗位不一样。所以大家在当地发布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下载即可。
2023事业编联考预计在2023年3月中下旬举行,预计2月底3月初左右发布招聘公告,大家可以先预约2023年事业单位联考公告,第一时间查询岗位。
二、岗位类别
事业编联考岗位分为5类,分别是综合管理岗、社会科学专技岗、自然科学专技岗、中小学教师岗、医疗卫生岗,其中除了综合管理岗,其余的都是专业技术岗。
事业编联考时,试卷按照岗位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CDE和《综合应用能力》ABCDE这5类,每一类的考试题型和内容都有所区别,大家可以在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网查看往年事业编考试大纲,提前备考。
事业编职位表2023查询
2023上海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是怎么看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4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可在苏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58.210.143.5:8001/。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二)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填报处理。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58.210.143.5:8001/)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hrss.suzhou.gov.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管理岗位
1、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hrss.suzhou.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管理岗位的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苏州市职业大学100-108岗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20037。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10129、65218373、69820064;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30142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苏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s://.87dh/xl/
2023中央网信办所属部分在京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2023上海事业单位考试招聘3438人公告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人力保障局发布,所以考生想要查看2023上海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直接在百度上搜索上海人力保障局,找到公告即可查看职位表。
上海事业单位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不一样,上海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的附件就有职位表,但上海公务员考试不同,职位表和公告是分两个公告发布的,上海公务员职位表叫做招聘简章。
2023上海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详见附件1《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考上海市的事业单位比考上海的公务员简单,不仅是试卷简单,报考要求也相对简单。上海公务员要求一年有效期的居住在并且要求积分在120以上,而上海事业单位只需要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这些硬件条件事业单位都要比公务员的要求底。
以上就是为考生整理出2023上海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怎么看的全部内容。
2023年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中央网信办所属部分在京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一)校园招聘岗位
1.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12名
其中:网络传播研究岗(京外生源)3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研究岗(京外生源)4名、网络国际问题研究岗(京外生源)1名、综合管理岗(京内生源)4名。
2.网信发展教育中心6名
其中:教育培训岗一(京外生源)3名、教育培训岗二(京外生源)2名、财务管理岗(京内生源)1名。
3.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5名
其中:网络数据安全岗一(京外生源)4名、网络数据安全岗二(京内生源)1名。
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5名
其中:举报受理处置岗一(京外生源)1名、举报受理处置岗二(京内生源)1名、信息宣传岗(京内生源)1名、网络辟谣岗(京外生源)1名、国际交流岗(京外生源)1名。
(二)社会招聘岗位
1.网信发展教育中心3名
其中:教育培训岗三2名、教育培训岗四1名。
2.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3名
其中:网络数据安全岗三2名、财务管理岗1名。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27家,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6名。
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6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或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23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岗位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体检标准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tzrsks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 — 3月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 — 3月4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 — 3月5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 — 3月5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 — 3月6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详见《岗位表》。
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
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
报考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报名期间,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
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及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凡弄虚作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
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提出申请,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
经批准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须及时审核。
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6:00。
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未同意或市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7日9∶00-12∶00。
(7)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
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tzrsks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1051、86896181)联系。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由省统一命题。
1.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类别见《岗位表》中“公共科目笔试类别”。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 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参照省标准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泰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四)专业科目加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岗位,专业科目加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的6倍确定专业科目加试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6倍的按实际人数进行。
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
专业加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成绩在面试前由指定网站向考生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加试结束后,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有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40%计算合成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请报考人员保持****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
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有专业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0年3月4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18年3月4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0年3月4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20年3月4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3年度及2022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公示
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职责分工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泰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
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
0523-86886623泰州市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
监督电话:0523—86606810 泰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纪委)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
咨询时间:工作日 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泰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 rsj.taizhou.gov.cn
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tzrsks
附件:01-泰州市2023年市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02-泰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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